转《转发省住建厅关于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核准恢复实施的通知(东建市〔2018〕59号)》
2018-04-13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次
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核准恢复实施的通知》(粤建注函〔2018〕730号),我省恢复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核准,明确了注册核准事项的实施方式及具体办法,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核准恢复实施的通知》(粤建注函〔2018〕730号).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3日
(经办人:市场科 何丽平,联系电话:22671648、1368604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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