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8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8〕39号)》

2018-03-06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

 

本市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8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36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我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建筑业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主页(网址:www.gdcic.net)或“行业统计”网页,凭粤建通法人卡进入“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平台(建筑业统计)”(简称“建筑业统计平台”)填报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报送要求

        (一)2017年年报

        各企业须于2018年3月30日前登录“建筑业统计平台”,在线填报2017年年报数据,打印由该系统生成的报表,每张报表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至市住建局一楼大厅市场科收件箱,省属建筑业企业的纸质报表直接报省建筑协会。

        (二)2018年定期报表

        月报报送月份为2018年2-12月(1月免报),建筑业企业须于每月月后20天内登录“建筑业统计平台”填报上月的统计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三、注意事项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省厅将责令改正,纳入动态核查范围,必要时给予警告或予以通报。统计报表报送情况将纳入诚信评价体系,拒不整改的将影响其行业信用评价等级。请本市各建筑业企业认真按时完成年报、月报的报送统计数据工作,并应配置一名固定的专门负责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如建筑业企业统计负责人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在统计平台上更改并上报变更情况。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市场科:叶静茵,电话:0769-22671609。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8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3621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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