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延长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期限的通知(东建市〔2018〕3号)》
2018-01-08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次
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协会、建筑业企业协会:
经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沟通协调,现决定延长业绩补录期限,简化业绩证明材料,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业绩补录期限至2018年1月31日23时59分。
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号为非必填项。
三、申请补录业绩的企业,提供项目基本信息、与企业有关的环节信息和相应证明材料调整为: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的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的材料,施工企业的证明材料一般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的材料。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
(经办人:市场科 李嘉敏,联系电话:0679-2263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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