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勘察及设计》

2017-09-01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9月1日8时30分 至 2017年9月7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WQC11708652 
建设单位: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勘察及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 
投资金额:1027143800.00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西起虎门镇滨海大道、东至堤围路,沿线与 12 条规划路平交,路线全长约 5.521km,本项目实施长度约4.641km(不含磨碟河大桥 K1+060~K1+940 设计范围),规划红线宽 80m,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市政配套管线工程(给排水、电力、电信、通信、照明、燃气)以及道路附属工程(人行系统、慢行系统、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为准)。 
发包范围: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勘察及设计,包括:1、勘察,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调查设计道路沿线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勘察等。另中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及施工图纸审查方面等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2、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3、负责勘察及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 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勘察及设计周期5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工程测量甲级 或者 工程测量乙级 或者 岩土工程甲级 或者 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或者 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者 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并且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并且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并且 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 并且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或市政行业(同时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①具有路桥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②10年或以上设计经历;③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7年9月25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9月1日8时30分 至 2017年9月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固定投标员进场投标制度。 
2、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3、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根据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设计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查询,其中非联合体牵头人仅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即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经统一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已过期的,或经查询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开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11、本次招标实施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具体按《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东建市〔2016〕95号)执行。 
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滨海大道市政工程勘察及设计(编号8652)发.pdf 2017-09-01 09:49:41.0
技术标封面(正、副本)865.pdf 2017-08-31 21:28:22.0

补充通知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8652补充通知.pdf 2017-09-06 09:2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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