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莞通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2017-03-23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3月23日8时30分 至 2017年3月29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DWQA11708369
建设单位:东莞市东莞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通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工程地址:东莞市寮步镇香市科技产业园地块05-02-02
投资金额:414087900.00元
工程规模:地块内规划布置一栋6层数据中心主楼、一栋8层综合楼,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0300平方米,其中数据中心主楼建筑面积约156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一期机房建设规模为360个机架,二期720个机架,三期720个机架,共计1800个机架。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985.06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5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5600平方米。基坑安全等级暂定二级。预计勘察工作量:一般性勘探孔约24个(孔深约35米),控制性勘探孔约12个(孔深约40米),暂定勘探总进尺约1320米。
发包范围:东莞通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深基坑支护设计,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深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及相应工程概算,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服务期限:(1)地质勘察:自勘察人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发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地质勘察报告。
(2)深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自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建筑、结构施工图后15个日历日内提供。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岩土工程乙级 或者 (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并且 岩土工程设计乙级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者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设计) 或者 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乙级 或以上资质。(备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不分专业不分等级注册岩土工程师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并需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4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室(10)
投标会时间:2017年4月12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3月23日8时30分 至 2017年3月29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1444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总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6、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担保。本工程接受的投标担保形式为: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10、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2款的规定提交。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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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10:3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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