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麻涌镇文化艺术中心设计》

2016-09-26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9月20日8时30分 至 2016年9月26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WQA11608105 
建设单位:东莞市麻涌镇经济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麻涌镇文化艺术中心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麻涌镇 
投资金额:200000000.00元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7788.663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49000 平方米,拟建计容建筑面积约 33000 平方米,容积率≤2.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最大高度≤80米。总投资约 200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18200 万元(限额设计)。 
发包范围:麻涌镇文化艺术中心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人防(附建式)、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防雷接地、暖通、节能、钢结构、幕墙、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环境景观、绿化、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工期75日历日(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 
方案设计及调整:投标会后7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工程设计概算书: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38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不分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 ①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③需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7日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6年11月7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9月20日8时30分 至 2016年9月2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1444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9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投标人合格条件:(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并需已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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