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关于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暨国庆节期间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及既有房屋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东建质安〔2016〕193号)》

2016-09-28     来源: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0

关于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暨国庆节期间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及既有房屋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东建质安〔2016〕193号)

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东实集团公司,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市勘察设计协会、建筑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预拌混凝土协会、建筑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台风“鲇鱼”可能于27日夜间到28日中午在广东东部到福建南部一带沿海登陆,对我市有一定影响,28-29日将有一次大风和强降雨,阵风可达6到7级,国庆期间天气仍不稳定。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预警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6〕2626号)及市三防办《关于做好台风“鲇鱼”防御工作的通知》(东防办电〔2016〕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查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高度重视防台风、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及既有房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警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规作业,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施工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施工安全隐患以及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台帐,认真做好整改。对原来的安全隐患,仍未整改的,一经发现要加重处罚。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做好预防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工作,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严防节日期间火灾发生。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同时做好辖区既有房屋的查险排险工作,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确定为危房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撤出入住人员,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合理安排,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安装或拆卸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和浇注高大模板等特殊工序和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日期间进行。国庆节期间施工的项目,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加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保障措施。

        三、落实责任,保障台风、国庆节期间安全

        (一)台风国庆节期间,各施工单位要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围闭管理,防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入。落实安全保卫和现场值班人员,每天要对建筑工地的防火、用电等进行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市质监站和市安监站应高度重视台风、国庆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对外公布值班电话,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保证通信畅通。

        (三)凡在辖区内有国庆节期间施工工程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应在节日期间加强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市质监站和市安监站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工地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四)市勘察设计协会、建筑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预拌混凝土协会、建筑装饰协会应按照本行业特点,开展相关防御部署工作,将相关工作要求和措施转达到位并督促落实,确保安全。

        四、加强预警,提高安全防范应对能力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等有关气象信息,及时预报预警,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强化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设备器材到位,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7日

上一篇:

转《关于做好防御“莫兰蒂”(超强台风级)及中秋节期间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与既有房屋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东建函〔2016〕563号)》

下一篇:

转《关于举办“建筑工业化和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创新论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