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南部1号路延伸段设计》

2016-09-05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9月1日8时30分 至 2016年9月7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HC11608077 
建设单位: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南部1号路延伸段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松山湖南部片区 
投资金额:164064500.00元 
工程规模:本南部1号路延伸段路,按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建设,全长2984.591m,项目总投资约16406.4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3544.58万元(限额设计)。道路红线宽度24m,两侧附属公共绿地各5m。工程包含道路、交通、桥涵、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等九个专业,桥涵工程中包含桥涵一座,单跨大于40米。 
发包范围:南部1号路延伸段路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工作。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一、总设计工期约72天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方案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 
(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以及地勘完成后21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 21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 
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提交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办理审图备案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应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报建工作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市政行业甲级 并且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并且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市政行业甲级; 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①道路或桥梁专业;②高级职称;③10年以上设计经历;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⑤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9月1日8时30分 至 2016年9月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购买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023239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90分的企业。  
4、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埴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①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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