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敦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尽早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登记的通知》
2016-07-04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0次
关于敦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尽早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及《关于延迟实施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51号)等文件要求,从2016年8月1日后开标的项目招投标,全面采用我中心投标企业信息库和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数据。届时,原建设工程企业库及原市住建局信用手册停用。
但至目前止,向我中心申报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登记的企业数量较少,后期集中申报的企业势必过多。为合理均衡安排中心工作人员对填报建档资料进行查阅的时间,确保查阅质量,我中心决定调整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登记的办结工作时限。具体如下:
一、7月4日至7月16日进行申报、提交登记的企业,办结工作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二、7月18日至7月22日进行申报、提交登记的企业,办结工作时限延长至四个工作日。
三、7月25日至7月29日进行申报、提交登记的企业,办结工作时限延长至五个工作日。
为确保工程招投标项目的顺利开展,请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尽早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登记手续,以免影响正常的招投标工作。
特此通知!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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