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东莞市长安新河工程勘察设计
2015-07-20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次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7月1日8时30分 至 2015年7月27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CCAD11507413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长安新河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新区北部
投资金额:679940900.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525亩,建筑物面积约38亩,主要包括新建河道、泵站、水闸、市政相关配套管网、水环境整治及淤泥处置等部分。项目总投资约67994.09万元,其中:
新建河道全长为5200米,主河槽底宽45米,最大设计流量289.30立方米/秒。新建东、西两座泵站,其中东泵站设计流量为100立方米/秒,装机功率为5000千瓦;西泵站设计流量为170立方米/秒,装机功率为8000千瓦。新建四座水闸,其中东水闸设计流量为233.29立方米/秒,水闸净宽为45米;西水闸设计流量为360.03立方米/秒,水闸净宽为70米;湿地2闸设计流量为73立方米/秒,水闸净宽为16米;湿地3闸设计流量为73立方米/秒,水闸净宽为16米。
本工程为大(2)型水利枢纽。东西泵闸主要建筑物为1 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 级;泵站防洪闸、水闸的设计防洪标准为100 年一遇。
市政管网:拟计划设计20万吨/天污水处理厂的尾水管网,其中拟建的最大管径约DN2200。
水环境工程投资约1.5亿元,其中淤泥处置费用约3000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长安新河工程勘察设计的勘察内容包括: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地质勘察等;
设计内容包括:新建河道工程(含河道堤防软基处理、河道开挖与回填、河道护岸、绿化等)、泵站工程、水闸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市政相关配套管网、水环境整治及淤泥处置等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中标人尚需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一、勘察工期要求为50天。
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日历天起45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送审稿,送审稿经审图公司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成果,纸质版成果必须与电子版成果完全一致。
二、设计工期要求:
(1)初步设计阶段: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日历天起90天内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40日内提交第一批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并且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其中: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按建市[2013]9号资质标准)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按建市[2007]86号资质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为主承办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水工建筑不分等级 或者 水利水电工程不分等级 或者 给排水工程不分等级 ( ①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③10年或以上设计经历;
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⑤已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表》或《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中登记。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27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7月27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7月1日8时30分 至 2015年7月27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507555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或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且备案登记的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4.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
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4、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已登记在其中之一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均未登记在其中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③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和交易中心建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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