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东莞市长安新区进场路路基工程勘察

2015-04-13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4月13日8时30分 至 2015年4月17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DSSC11507295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长安新区进场路路基工程勘察
工程地址:长安镇旧海堤路以南
投资金额:124754000.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约2626m,一般路段道路实施宽度为34m,广深高速高架桥段道路实施宽度为39m,规划新河处K0+324.134桥梁(跨径布置为4×16m)实施宽度为27m。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并在进场路南端西侧围填一定规模的施工平台,共计围填面积22763m2(约合34.15亩)。总用地面积约112047 m2。

发包范围:东莞市长安新区进场路路基工程勘察(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服务期限:(1)地质勘察:勘察工期要求为25天。勘察工期要求为25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日历天起20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成果送审稿,送审稿经审图公司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成果,纸质版成果必须与电子版成果完全一致。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或者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5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5月5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4月13日8时30分 至 2015年4月1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507365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49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领取市住建局颁发的《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统称“信用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统称“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的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已领取信用手册或办理好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市住建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可登陆东莞建设网(www.dgjs.gov.cn)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gzb.com.cnhttp://jszb.dg.gov.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3)按《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规定,投标人在东莞建设网的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信用等级必须为B级或以上,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已登记在其中之一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均未登记在其中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③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有关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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