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转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莞龙桥至峡口段河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2014-12-15     来源: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    阅读:0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2日8时30分 至 2014年12月23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SD11407142
建设单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莞龙桥至峡口段河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
投资金额:160625900.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莞龙桥至峡口河段现状河道整治,堤岸建设,沙岭工业路、松柏坊村、新围三个涝区设置排涝泵站2 座,总排水流量9.74m/s,恢复穿堤涵管3 座,增加拍门10块。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6062.59万元。
发包范围: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莞龙桥至峡口段河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和评估、征地前期设计、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中标人尚需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总设计工期105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1款。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咨询乙级 或者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并且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水利行业乙级 或者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 同时具备:(1)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资格证书;(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证书;(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专业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③10年以上设计经历;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⑤已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表》或《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中登记。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23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4年12月23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4年12月2日8时30分 至 2014年12月23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http://jszb.dg.gov.cn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166269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或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且备案登记的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
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专业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③10年以上设计经历;④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⑤已在《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备案表》或《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中登记。
4、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5、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修订)》(粤水建管(2010)247 号)中规定的不良行为,有被投诉或接受调查的单位不可以参加投标。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继续沿用原有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3〕46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结果)。相关要求如下:
①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已登记在其中之一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注:当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只登记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档案中时,投标人宜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对于已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已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但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登记在其中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符合以下规定:
A.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B.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
C.在投标会上随本须知24.2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纸质版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③对未具备 《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未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建档,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参照上述①的内容完成相关查询。(注意:仅在接受未领取《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未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要引用,其它情况不需要引用)
④按上述规定需提交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而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纸质版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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